申命記
如果要細看上帝給舊約以色列人的規定的話,申命記真的是很精采的一卷書,即使是到了新約時代,上帝的提醒與法則,在恩典之中也還是非常地有意義。
今天依照Biblegateway.com的讀經計畫,是申命記22-24章,有講到公共衛生、社會關係、借貸、對待窮人、向神許願、對動物的仁慈、對於助人與公共利益不可視而不見…
其中一段很讓我眼睛一亮的是
23:7 「不 可 憎 惡 以 東 人 , 因 為 他 是 你 的 弟 兄 。 不 可 憎 惡 埃 及 人 , 因 為 你 在 他 的 地 上 作 過 寄 居 的 。」
埃及。一個以色列人曾經昌盛、帶來福份、後來卻受欺壓、為奴、吃苦、寄居之地,上帝居然命令祂的子民不可以憎惡埃及。
在美國的日子,身分上從留學生轉到了上班族,家庭角色上從丈夫到預備當爸爸,反正也沒錢買房子,就只能租房子「寄居」在這個逐漸熟悉卻又不太有歸屬的地土上。或許日後會有不一樣的發展,但是即使是受了委屈、不公義對待,上帝的命令還是一樣,「不可憎惡埃及人」。嗯,這真是一段很有意思的提醒。